義工行為準則
請詳細閱讀下列義工行為準則《準則》:
- 在沒有家長/法定監護人及/或學校/中心員工在場監督時,義工不得與兒童私下獨處。
- 義工必須注意他們與兒童玩的遊戲及/或活動的種類,並必須避免身體接觸,例如撓癢。
- 義工必須在兒童面前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。義工不得爭吵,使用不恰當的言語或行為,或作出任何口頭上,肢體上或其他侮辱性的事情。如果出現以上行為,義工必須立即向中心員工和童協基金會報告。
- 義工不得詢問兒童的背景,家庭狀況或任何個人資料。
- 義工不得答應他們會再次與兒童見面。
- 義工不得索取或與兒童交換任何聯絡方式。
- 義工不得給兒童任何私人物品,糖果或金錢。
- 活動期間,義工不得使用個人電子設備,例如手機。
- 未經法定監護人及童協基金會的許可,義工不得為兒童拍照,也不得發佈有關兒童的任何材料/故事。
- 義工不得在活動期間或之前吸煙;或在受藥物或酒精影響的情況下繼續服務。
- 義工必須尊重所服務社區的多元性,無論是種族,文化,宗教或其他方面。
- 義工必須留意某些兒童可能會藉由某種關係來獲得「特殊關注」。 義工有責任時刻保持適當的距離和界限。
- 對於任何不當行為,包括未能遵守本《準則》的行為,童協基金會將採取應變措施。 這將包括從計劃中移除義工以及其他潛在的法律後果。
- 義工必須準時參加所有預定的活動環節。 如果義工沒有按計劃的開始時間到達,將被視為遲到。
- 如果義工沒有事先通知而缺席,將被視為「無理缺席」。 如缺席3次,義工的童協基金會帳戶將被停用,並且不會獲頒發參與證書。
- 未經童協基金會事先同意,義工在任何時候不得使用童協基金會的名稱,財產,徽標或標誌,並且未經童協基金會事先批准,在任何時候不得代表童協基金會。
童協基金會保留不時更改本《準則》內容的權利。 更新的《準則》將發佈在我們的網站上,網址為www.kids4kids.org.hk。